危险品运输的时候,首先就必须对危险品进行定义。很多出口商对危险品定义并不了解,因此在运输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一些不必要的麻烦。今天,小编就和大家来说一下,如何定义危险品货物。
1、《国际海运危规》明细表中有列名的,不一定都是危险品货物。众所周知,确定一种货物是否属于危险品,应根据其含量的多少、生产工艺、理化特性、危害程度等一系列因素来确定,不能单纯地以品名来衡量。
2、《国际海运危规》明细表中无具体列名的,不能说不是危险品货物。《国际海运危规》不是万宝全书,不可能把世界上所有危险品货物毫无遗漏地都一一列出。特别是当今世界科学技术不断发展,新产品像雨后春笋般出现,许多新的危险品货物在不断增加。所以,凡确实具备危险特性的物质,尽管危规中没有列明,我们还是应当在运输的时候实事求是地申报为危险品货物,以保证航运安全。申报办法应按其物质的特性,按危规规定分门别类套用,例如新商品特性为易燃液体,按其闭杯闪点多少确定其类别,闭杯闪点是20摄氏度,属第3.2类未列明易燃液体;有毒物质按前毒性表格中的LD50的量按类别套做。
3、除了《国际海运危规》以外,每个国家也都有自己的危规,为了尊重各国的规定,凡一个国家危规规定为危险品货物的物质,对这个国家出口,即使《国际海运危规》中无此物质列名,也应理所当然地申报为危险品货物。例如我国对美国出口草酸,我国不作危险品货物运输,《国际海运危规》无此列名,但美国危规中却列为危险品货物,那么在运输中必须按危险品货物申报。否则,美国港口将不予卸货,或处以罚款。
以上就是在危险品运输过程中定义危险品货物时候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一些经验不是非常丰富的出口商们,经常会忽略一些不在《国际海运危规》中的危险品,结果在货物运输的过程中使自己面临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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